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10月2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对《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相关专工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昂思多镇沙吾昂清真寺、化隆拉面产业园、青海省拉面产业孵化基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讲解、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实地察看昂思多沙吾昂清真寺

实地察看化隆拉面产业园

实地察看化隆县拉面产业孵化基地

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
20日下午,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围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交流发言,执法检查组结合检查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分析工作短板,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要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宣传。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常态化开展“两条例”宣传解读,进一步增强干部依法履职、行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要健全配套落实制度。对照条例条文,全面梳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实化落实举措,把原则性法律法规条文转化为可落地、可执行、可检验的具体措施;三要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理、依法兴产,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跨区域共管的工作机制,持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做强拉面特色优势产业,以法治护航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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