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马海云等同志辞去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22日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本人辞呈,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海云、马秀珍2名同志辞去化隆回族自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马海云等同志辞去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22日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本人辞呈,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海云同志辞去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王玉杰同志辞去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马秀珍同志辞去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1月22日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 颀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