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曹生英等同志
辞去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6月24日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曹生英、隆青林向化隆县人大常委会申请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曹生英、隆青林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时,曹生英、隆青林的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以上辞职情况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