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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2025年化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


化隆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3月19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六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为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山水化隆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项)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包括粮食安全、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治理)。

时间安排:拟列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包括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情况)。

时间安排:拟列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四)听取和审议我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五)听取和审议县法院拉面巡回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六)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七)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8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八)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上半年工作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九)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化隆县2024年度县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包括土地执法、储备、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宅基地批复、耕地保障等工作)

时间安排:拟列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拉面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十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级决算(5项)

(一)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安排: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化隆县2025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时间安排: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2项)

(一)开展关于《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化隆县森林管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5月份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二)开展关于《 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化隆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7月份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同时,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相关部署要求,适时以上下联动的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

四、代表视察工作(2项)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2025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

时间安排:7、11月份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全县教育、医疗、养老、拉面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避险搬迁、营商环境、校园安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民商事案件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时间安排:5、7、9、11月份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五、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

全程做好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工作。9月份,专项视察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代表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坚持接受报备和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县“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听取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12月份,由法工委负责组织落实。

七、任后监督

按照《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听取和审议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时间拟安排在10月份,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组织落实。

八、专题调研

深化“四下基层”活动,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对“十五五”规划初审及对纲要编制工作进行“穿透式”“点穴式”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对列入2025年常委会监督计划的项目,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九、专题询问

对全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由县人大农环委负责联系落实。

十、其他事项

主任会议可根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级人大相关工作要求及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化隆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5年3月19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化隆实践的法治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足化隆实际,以高质量立法助推化隆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化隆回族自治县拉面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时间安排:拟于4月底前完成上报

承办单位:县人大财经委、法监委、常委会法工委

2.修改《化隆回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时间安排:拟于4月底前完成上报

承办单位:县人大农环委、法监委、常委会法工委

3.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法调研

时间安排:拟于10月底前完成

承办单位:县人大民侨委、法监委、常委会法工委

4.征集2026年立法项目

时间安排:拟于10月底前完成

承办单位:县人大法监委、常委会法工委

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化隆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2025年3月19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化隆新篇章贡献代表力量。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强化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代表工作在化隆建设中的使命任务,统筹谋划和推进代表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代表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等,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定期研究代表工作,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代表工作中。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调研,为2026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做好准备。

二、深化拓展联系

3.持续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持续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巩固拓展联系”提升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更富实效的代表实践活动,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以过硬能力和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实践中担当作为、拼搏实干,努力发挥表率作用。

4.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加强常委会联系代表、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座谈、走访、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经常性联系代表,通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主动就重点任务、重大问题、重要报告征求联系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和调研等活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所联系代表的联系次数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

5.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代表活动室“智慧人大”等各类平台协同建设,充分发挥各平台作用,鼓励代表就近就地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在各活动阵地开展联系、接访群众工作。支持代表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宣传并带头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围绕常委会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并把群众意见建议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全县四级人大代表每年每人进“两室”履职不少于2次。

6.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有重点地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综合考虑代表的职业、专业和提出意见建议等情况,统筹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建议重点督办以及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调研等活动。支持代表对会议议题提前开展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鼓励代表积极发表审议意见,认真做好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7.深化代表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相关法律草案及时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及时收集代表、基层群众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拓展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的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每项活动至少邀请3名代表参加,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8.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在办理代表建议以及邀请代表参加本部门考察、座谈、调研等工作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和办理代表建议;加强对代表参加法院的巡回法庭、检察院的公开听证会等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知情权。

三、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

9.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统筹和指导代表小组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突出活动主题,增强活动实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小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就地、灵活、方便的原则,组织开展学习、视察调研、座谈交流、联系群众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每名级领导干部代表每年至少参加1次代表小组活动。

10.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重点了解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情况。努力让每次调研和视察都能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并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对策建议和具体举措。组织代表跨区域联动、多级代表联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形式,携手发挥代表工作优势。

四、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

11.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扎实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沟通联系,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指导各代表小组把提出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小组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多提务实管用的议案建议。

12.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机制。精准交办县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推动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完善办理机制、提升办理效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即收即转、逐件落实,做到代表闭会期间意见建议办理答复无遗漏。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督促承办单位通过上门走访、联合调研、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

13.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做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领办督办重点建议工作。下半年组成常委会班子成员为组长、各专工委室和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建议办理视察组,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促进代表建议落地见效。推动各专门委员会将跟踪督办与年终视察有机结合,强化跟踪督办、滚动督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同时,对县十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出的部分代表意见建议开展回头看。

五、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

14.扎实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围绕学习贯彻监督法、代表法、提升履职能力等主题,分别在省外、县内举办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班,增强代表履职学习的实效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不断丰富完善代表履职业务知识。

15.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安排,为代表赠阅有关书刊资料。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沟通对接,到基层代表及其所在选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着力帮助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16.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强化代表自身建设,引导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选区和人民监督。年内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完成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时记录和整理代表履职相关情况。

17.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区的联系,建立代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全面了解掌握代表补选、出缺、调整选区情况,及时依法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8.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务实高效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进一步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由“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

六、加强代表工作联动和宣传

19.深化构建代表工作协同联动格局。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加强同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联动,健全完善沟通联系机制,指导帮助乡镇人大主席团提升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工作能力,形成人大代表工作整体合力。

20.加强代表工作宣传报道。依托省市县主流媒体和化隆人大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生动展现新时代代表风采。加大对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代表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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