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一行到我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鑫、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敏喜梅、县人民政府县长冶祥陪同调研。
调研检查组到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详细了解我县法规宣传,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及社保征缴、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随后,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详细询问场所建设、人员配置、婚姻登记流程、登记量、结婚离婚比例等基本信息。
调研检查组对我县在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以及在婚姻登记服务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社保法》在我县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较好,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较为平稳,维护了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精髓要义,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完善全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通过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政策和法律的知晓面,有效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三要进一步加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力度,要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树牢“一盘棋”思想,凝聚合力,齐抓共管,通过人大监督、审计监督、部门稽核等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加强基金安全,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调研结束后,尼玛卓玛副主任一行还参观了化隆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暨桑热嘉措先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