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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新青海精神和海东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通过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和落实,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县监委关于《护航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四)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关于刑事侦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互助县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执法检查

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拟列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四、视察调研

(一)围绕全县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拟列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围绕全县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视察。

拟列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围绕全县不动产办理情况进行调研。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四)围绕全县民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拟列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科教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五)围绕全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科教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六)围绕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五、做好县委安排的监督工作

完成县委安排的其他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任务。

对列入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内容,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主动作为,认真做好有关视察、调研、检查的组织筹备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