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互助实践中作出人大贡献。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拟列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听取县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报告;
拟列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互助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及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
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执法检查
(一)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拟列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科教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二)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拟列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和全县城乡绿化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四、视察调研
(一)围绕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拟列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二)围绕全县农作物良种繁育和种源供应保障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拟列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围绕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拟列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四)围绕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拟列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科教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五)围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五、专项检查
(一)对县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拟列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二)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拟列12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
承办部门: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六、做好县委安排的监督工作
完成县委安排的其他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任务。
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监督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有关规定,坚持接受报备和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县“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八、其他工作
对列入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内容,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主动作为,认真做好有关视察、调研、检查的组织筹备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