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欢迎您!N/A 返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贯彻实施《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守云,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鹏、副主任委员张生洪和各委员,参加活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生辉及县林草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上午,检查组先后到曹家堡机场北坡互联网+义务植树点、东沟乡卡子沟村绿化点及威远镇安定河东西两侧绿化区实地检查深入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下午,检查组在县林草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林草局关于贯彻实施《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情况汇报,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探讨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自《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健全生态体系,坚持全民参与,提高绿化水平,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全县林地面积达到251.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4.19%,全县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还存在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滞后、城市绿化同质化现象严重、绿化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检查组要求,一要科学规划,做到规划先行,紧抓春季造林绿化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强化规划引领,精心选择树种,改善绿化结构,增强绿化效果;二要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好主体责任是本职,不抓主体责任是失职,抓不好主体责任是不称职的”理念,紧紧抓住主体不放松、抓住责任不放松、抓住落实不放松,层层传导,一贯到底,同时,落实乡(镇)政府绿化任务,扩大绿化范围,做到全民参与;三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绿化权属,切实加强各部门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