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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都由省人大重新确定。目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18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12名。目前,互助县人大设法制和监察司法、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以及科教文卫和民族侨务4个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1)配合党支部,组织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2)负责常委会及其办公室文件起草、收发、传阅、文密、档案、财务、后勤、考勤等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工会活动等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组织筹备工作;

    (4)负责组织人民代表和委员进行视察、调查和检查的服务工作;

    (5)负责人民代表的联络及其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信访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6)负责与“一府一委两院”和县人大各专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的工作联系及协调,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

    (7)会同各专工委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门委员会是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在闭会期间县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特别是监督权进行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县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