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魏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臻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徐魏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