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霍成伯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永兴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杨培瀛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者雪梅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金辉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双树人民法庭副庭长;
保积乾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星全鸿同志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哈承平同志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东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培瀛同志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台子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曹淑兰同志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