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臻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席恒伟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洪海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理伟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刘洪海同志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陈理伟同志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