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臻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明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长宏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18日
关于李明、张长宏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臻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明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长宏同志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