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国栋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丁 莹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曹宏泰为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马绣山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代朝艳的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星全鹄的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马华旦的互助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局长职务。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