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国栋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韩永辉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闫占邦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李春年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费海章为互助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闫占邦的互助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李春年的互助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费海章的互助土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师小兵的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