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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乔有兴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霍成伯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乔有兴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哈拉直沟法庭庭长;

郭士坤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台子法庭庭长;

张文海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花生盛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殿璋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五十法庭庭长。

免去:

保积乾的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文海的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哈拉直沟法庭庭长职务;

花生盛的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五十法庭庭长职务;

王殿璋的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