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互委〔2025〕31号精神,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郭丽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检察长职务。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27日
关于郭丽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互委〔2025〕31号精神,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郭丽为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检察长职务。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