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祁乐林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吕鸿寿为互助土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贺兰年为互助土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桂英为互助土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17日
关于吕鸿寿等任职的通知
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祁乐林的提请,经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吕鸿寿为互助土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贺兰年为互助土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桂英为互助土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