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欢迎您!N/A 返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县美丽城镇与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情况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县美丽城镇与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五峰镇和台子乡哇麻村、下台二村,实地调研了美丽城镇建设管理、农村人居条件改善、环境卫生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情况。在实地调研后的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全县美丽城镇与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分别进行了发言,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和住建部门以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镇群为目标,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民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如建设资金短缺、工作合力有待提升、项目后期管护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建议:一要坚持规划引领。在美丽城镇建设方面,必须将规划设计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精品意识,将规划做实,将方案做细,使美丽城镇建设实现效益最大化。要聚焦农民住房节能保温和户用厕所改造等重点环节进行突破,统筹推进接气排污和村庄环境整治,整村连片改善人居环境。二要加大资金投入。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争取项目、部门整合、农户自筹等方式,多途径破解资金难题,发挥集成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两项建设”工作长效推进。三要加强监管力度。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的理念,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通过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等措施,切实抓好项目后期监管工作,并充分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的主人翁意识,使美丽城镇建设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推动乡村“一时美”向“持续美”转变。四要强化工作指导。在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或专业工作人员到现场亲自指导,做好原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建成一批功能现代、节能保温、结构安全的宜居型农牧民住房,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良好的人居环境。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贺世军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