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日程安排,10月28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法制讲座。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绍福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州“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州级人大代表,以及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会上,州财政局副局长宁建明同志,以“推进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高效落实 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为题,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系统全面讲解,为与会人员深刻认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性,有力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使用效益方面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要从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盘活用好在用和闲置资产,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高度,学懂弄通做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一要在深化学习上下功夫。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掌握条例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为推进常委会、各级人大依法履职打牢思想根基。二要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全州各级人大要认真对照条例,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角度出发,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力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三要在抓好贯彻上下功夫。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从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推动管理从“被动合规”向“主动提效”转变,切实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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