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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州人大常委会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治青理政新方略和省州委全委会精神为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创建活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把海南打造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和三江源区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桥头堡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1次,作出决议决定 1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开展执法检查5项,提出意见建议61条;对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人,顺利完成了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根本政治原则,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抓重点、议大事、谋发展、惠民生、求实效,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有力保证了州委提出的打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和三江源区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桥头堡战略的深入推进。切实加强学习,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人大工作。常委会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紧密联系实际,做到用以促学、学以致用,不断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领人大工作实践,围绕全州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2014年,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及其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对全州新时期人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州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意见》精神,切实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宪法法律观念,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监督、选举等各项职能;重视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议政水平,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有力促进了人大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人大的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大局,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党委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围绕全州工作大局,积极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强化督导,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常委会共抽调10名干部(其中:厅级4名,县级5名,科级1名)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在督导工作中,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委的要求,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深入基层,严格工作程序,强化督查指导,全面完成了督导工作任务。同时,常委会领导全程参与指导所联县、乡(镇)和村社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效保证了会议质量,有力地推进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严格督查,确保州委重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州委的安排,常委会精心组织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深入全州五县对开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并形成专题督查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3条,有力推进了全州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明确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联点工作责任制。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联点县乡、村社、学校、寺院及贫困户家庭,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工作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全州中心工作的开展。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了州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公共财政的科学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对3名州级人大代表作出许可采取法律措施的决定,保障了代表的权利,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坚决贯彻州委人事安排意图,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人,其中任命16人,免职15人,为全州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加注重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立法计划,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立法程序,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化现象,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在立法重点上,着眼于推动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切实加强经济、环保和民生等领域的立法调研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法制保障。协助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污染法(修改草案)》、《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修订稿)》、《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草案)》和生态保护、推进法制青海建设、进城务工农牧民就医及医疗保障等立法调研工作,提出立法工作建议18条。
        三、认真行使监督权,推动重大决策的实施和民生问题的解决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紧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监督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依法治州,切实强化法律监督。2014年,常委会紧紧围绕实施依法治州战略,以推进全州法制化进程为重点,强化法律监督,对全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体育法、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州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和州法院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共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28条,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进行整改,保证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在自治州的正确实施。常委会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力度,对州人民政府制定的8份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进行备案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了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工作监督。
    2014年,常委会从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强化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对全州道路交通建设情况、全州五个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等进行视察;针对群众反映的驾校收费、道路交通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驾校收费和恰卜恰城镇交通管理的专项报告;共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34条,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2013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4年1至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州本级部分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海南州2013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海南州2014年1至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州本级部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完善财政增收机制等方面的建议意见3条,有力促进了财政职能的发挥,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和保障。增强实效,依法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常委会把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作为增强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方式的重要手段,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州公安工作进行了评议。结合评议工作,常委会就公安机关工作作风、队伍建设、执法规范、治安防控等四个方面存在的22个具体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州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针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常委会及时转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强化跟踪督办,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从而使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做到评的准、问的清、盯的住、改的实,有成效。促进和谐,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常委会通过认真办理来信来访,进一步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常委会受理群众来信25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1人(次)。截至目前,所受理的信访件全部转交有关部门督办解决,信访受理办结率达100%,其中6件取得比较满意的结果。如贵南县塔秀、森多两乡镇部分群众反映南台路游牧民定居房存在问题的信访件,常委会及时转交办理,强化跟踪督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常委会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构建联系代表平台,创新工作载体形式,代表工作有了新进展。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常委会把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化督查,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改进督办工作方式,强化与承办单位的日常联系,采取上门调研、重点抽查、电话督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全面推行提案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建议意见督办制度,确定6件重点建议意见由常委会领导亲自督办,发挥了以点促面的作用,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46件建议意见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和代表见面率均达100%。健全和完善代表活动工作机制。常委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建立“人大代表之家”作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按照“六有”标准,在全州建立了42个“人大代表之家”,制定了代表培训、代表辞职、代表活动等相关制度,落实了州县乡“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经费,提高了全州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为人大代表沟通交流、联系群众、集体履职、开展活动提供了平台和保障。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州县人大机关建立了4个代表专业活动小组和6个代表活动小组,健全完善了代表活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代表培训工作。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工作作为提高代表素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2014年,组织88名人大代表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在南京、成都举办代表培训班2期,采取理论培训、考察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结合代表实际,重点学习培训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宪法、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人大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及城镇化建设、旅游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内容,培训方式和内容不断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不断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常委会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先后邀请225名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的各项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和调查研究等工作,畅通代表参政议政渠道,及时为代表寄送文件、学习资料等,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五、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的要求,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认真抓好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常委会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科学决策、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坚持周三、五集体学习制度,组织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理论水平。坚持“一会一法”专题法制讲座,结合常委会会议举办了体育法、旅游法、义务教育法、刑事诉讼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等专题法制讲座6次,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强化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省州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2期、91人次。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常委会实际,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工作,注重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查摆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11条突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清理废止规章制度6项,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4项,有力推动了常委会机关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常委会高度重视专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调整职能,健全和完善专委会机构设置。各专委会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专委会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不断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和支持基层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共同协调开展监督、调研等工作,形成促进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民情,为民解忧,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解决帮扶村出行难的问题,积极协调,多方联系,争取资金400万元,修建村级道路40公里。筹措资金5万元为帮扶村党员活动室购置办公用品,为帮扶村贫困户捐赠面粉5000斤。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州人大代表、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支持的结果,是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在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涉及民生工作的监督中跟踪督办机制还有待完善;为代表服务的水平有待继续提高;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强化。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探索,不断加强和改进,力争使常委会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州委全委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省委治青理政新方略以及州委的决策部署为根本,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从严治党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州新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把海南打造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和三江源区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桥头堡作出积极的贡献。根据这个总体要求,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统一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州全委会精神。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省州委全委会和省州人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州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和“生态保护第一”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和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二、注重质量,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在全州工作大局和改革总体布局中把握立法的着力点,坚持地方立法与推动海南改革发展稳定和依法治州、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创建、三江源区绿色产业聚集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紧密结合,坚持立、改、废并重,理清立法思路,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完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协调、咨询、审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委托第三方起草等立法方式,结合实际,突出地方民族特色,增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州生态保护的区位、定位赋予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全州光伏发电园区建设管理、城镇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及饲草饲料基地保护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的立法调研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适时启动对《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在决策环节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三、增强实效,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要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坚持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围绕法律法规在本自治州的贯彻实施,开展对藏传佛教事务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提出切合实际的审议意见;围绕事关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全州光伏产业发展、村级换届选举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全州扶贫工作进行评议;结合审议教育工作专项报告,对全州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信访监督,认真做好信访综合信息分析和重要信访案件的督办,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促进全州社会和谐稳定。要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如何发挥监督作用进行调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机制,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服务大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继续实行任前表态,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地组织保障。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州委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符合法定程序、人民意愿和本地区发展规律的决议决定,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五、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更加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拓宽代表活动形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要对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进行调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切实发挥好代表活动小组和“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强化代表培训,不断增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内争取组织80名代表赴省外培训。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和重点建议意见督办制度,切实加大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办,适时就代表建议意见满意率面向代表开展问卷调查,对办理不重视、不及时、敷衍了事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继续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代表参与面。继续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及时向代表提供全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资料,通报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情况,为代表提供法律法规、政情社情等信息咨询服务。六、提升素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要强化思想建设,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全委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要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营造民主团结、充满活力的履职环境。要注重制度建设,深化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认识,及时修订完善立法、监督、议事决策等各方面制度。要狠抓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人大的独特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使人大工作切实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鼓舞人心,建设法治海南的使命神圣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海南州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确保把海南打造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和三江源区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桥头堡战略持续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