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彭文胜辞职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3月27日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彭文胜辞去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27日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彭文胜辞职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彭文胜辞职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3月27日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彭文胜辞去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