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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调研时的讲话

   今天到人大,主要是三重意思,一是想和大家见见面,看望大家,二是了解人大工作,来向大家学习的,三是与大家谈谈心,听听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大部分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干部,对河南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强烈的责任感,每年人代会上各位代表围绕社会发展各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也更了解群众疾苦,我刚到河南县不久,各方面工作还在熟悉阶段,还需要向大家多多请教。

县委对人大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也是充分肯定的。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在生态保护、民生改善、依法治县、脱贫成果巩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人大工作的形势是好的,面临的机遇是较为难得的,任务也是繁重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希望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一优两高”和州委“三区建设”战略部署,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继往开来,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借此机会,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勉。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联系全县工作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职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紧紧围绕党委工作中心,保证党委重大决策和意图的实现,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方面,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开展监督,还是进行人事任免,都要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把职权行使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地向县委汇报,主动争取县委的支持和帮助,也要定期向县委汇报党组工作情况,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健康发展。

二、深化依法履职,发挥职能作用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使用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按照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县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找准全县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努力在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发展谋求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强化监督,在服务大局上务求创新。《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权力,监督权始终是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围绕“一府两院”的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实事求是地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紧扣关键抓监督,围绕当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质量提升、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等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注重提升监督实效。加强对专项工作和司法领域的监督,组织开展好法律法规和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通过检查、评议等各种渠道,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做到决策下达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任务交办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群众的呼声反映到哪里,回应的力量就出现在哪里。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在扩大监督的公开度和参与度上下功夫,在监督方式、监督机制、跟踪问效上求创新,努力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二是增强立法意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立法工作要立足县情,进一步拓展立法领域,紧密结合改革发展实际,坚持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努力发挥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为河南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要继续加强《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和衔接工作,积极与省人大对接,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促进《条例》更加科学,为推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加大力度,深入开展调研。调研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依据。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做好人大调研新文章,不断创新调研方式,把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加强人大调研视察工作力度,围绕民族教育发展、乡村振兴、脱贫巩固提升、扫黑除恶开展调研,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着力在服务大局、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各乡镇,查找影响经济发展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努力使调研深入细致,情况了解透彻,问题分析准确,意见建议切实可行。

四是激发履职热情,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本领。人大代表是人大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要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为代表履职、发挥作用建阵地、搭平台,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要坚持和完善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组织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广泛调研,做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指导工作,不断提升议案、建议质量,形成代表履职合力。要加强代表培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突出培训系统性、针对性,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主动履职意识。

五是开展好“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按照省委和州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好“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努力夯实乡镇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基础,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三、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利益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写入党章,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民意机关,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的理念,要主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聚焦人民关注的就业、就学、就医等问题,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凝聚上上下下的智慧,汇集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常联系、勤服务、接地气。

在感情上要投入群众,作为替民代言的民意机关,深入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本质属性。人大工作者要牢记人民的重托,不断增强依法履职、为民尽责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始终保持为民情怀,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投入到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上,投入到群众呼声、渴望和期盼上。在工作上要融入群众,在人大工作中要着力解决好“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牢固树立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站稳群众立场,摆正同群众的关系,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在行动上要深入群众,亲身实践群众路线,坚持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开展调研、代表视察等各项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推动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同志们,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河南县建政65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河南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依法正确使用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职尽责上做表率、在亲政廉政上做表率、在遵纪守法上做表率、在推动发展上做表率,立足岗位,扎扎实实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出力流汗,尽心尽力,同时要配齐配强县乡两级人大领导班子,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开启河南发展的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