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分五个方面: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二是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三是执法检查;四是专题调研;五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
(一)关于全县教育扶贫和易地搬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全县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4项)
(一)关于同仁县2016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关于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20l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关于全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关于全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执法检查(5项)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二)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四)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四、专题调研(7项)
(一)开展全县教育扶贫和易地搬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调研;
(二)开展全县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
(三)开展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
(四)开展全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情况的调研;
(五)开展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
(六)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
(七)开展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执行《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