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同仁县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六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至五次会议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会上由政府负责同志报告办理落实情况,承办单位负责人同时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鉴此,请政府办公室提前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承办单位责任人不认真承办审议意见,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启用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
同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