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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进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6月14日、15日,县人大常委会会同州人大就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福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完么才旦及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州县人大农环委成员在县政府副县长张国玺及水利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县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与水利、林业、发改、住建、交通、农牧、国土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并深入扎毛水库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浪加水库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南当山流域西山水土综合治理区、保安镇周边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等进行了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我县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工作情况后,执法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加大资金投入和执法检查力度,逐步规范监督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

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组建议:一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二是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明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措施。严格组织实施规划,加强对取土、挖砂等活动的管理,采取封育保护、种树种草、扩大林草面积等方式,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跟踪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加强水利、发改、林业、国土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加大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开发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少原地貌土壤、植被破坏。同时,健全和完善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机构,配备相关的水土专业人员,充实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