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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学习宣传《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 团结进步条例》情况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为了解和掌握《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学习宣传情况和近年来全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9月21日,县人大会同州人大就我县学习宣传《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加才让、州政府副州长肖飞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完么才旦及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州县人大民法委成员在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华本及州县统战、民宗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进行调研。

州县人大调研组听取县委统战部专题工作汇报,与县民宗局、司法局、文体广电局、教育局、财政局、财政局、创建办、民语办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并深入保安镇下庄村、曲库乎乡达江寺进行了实地察看。在详细了解学习宣传《条例》的组织领导、制定学习宣传方案、宣传学习的方式方法及民族团结先进区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取得的成效等方面情况后,调研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责任分工落实到位、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体、成效显著,为下一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充分肯定县政府及统战部门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学习宣传《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情况调研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宣传学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条例》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信息宣传平台,深化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更加团结的人心基础和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继续深化民主法治寺院创建工作,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寺院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寺院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流动僧侣和暂住僧侣,促进寺院及地区社会稳定;三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发挥各方面力量,用好资源、用好优势、用活政策、用足人力,以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工作力度做好民族团结先进区创建及《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