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在州会议中心举行《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州属一市三县及各乡镇均设立分会场。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进贤,州政府副州长韩海宏,州人大各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州政府各部门和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以及州直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及群团组织负责同志,州政协民宗法制委负责同志及部分州人大代表应邀莅会。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汪智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决议》和《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河南县人大常委会、同仁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同志就贯彻实施好两部《条例》作了表态发言。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就两部《条例》制定修订过程、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等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回应了社会关切。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进贤、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韩海宏分别作了讲话。马进贤副主任指出,《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是我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重要举措。《条例》的修订施行,对于规范我州立法工作,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效,为全面建设法治黄南、平安黄南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他强调,贯彻实施好《条例》,首要任务就是将两部条例学习好、宣传好,州县(市)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法规的宣传列入“八五”普法的学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努力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全州法院、检察院要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等法律形式,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州县(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贯彻落实,实现立法、执法、守法的良性互动。
韩海宏副州长在讲话中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凝聚工作合力。州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二要强化宣传效应,凝聚社会共识。将《条例》纳入各级各部门学法普法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刊载原文、编印手册、制作微视频等方式方法,不断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尊《条例》、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三要强化创新意识,凝聚发展动能。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依托乡村生态、文化、产业等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手工艺等产业,让保护和发展相辅相成,使传统村落成为“网红打卡地”,让农牧民吃上“旅游饭”。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还举行了《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现场学习培训会,由条例起草第三方专家就《条例》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作了详细解读和辅导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