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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举办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以会代训业务培训班

11月10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在同仁市举办黄南州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以会代训业务培训班。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进贤,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民族和法制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州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信息采集员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共40多人参加了培训。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汪智主持培训会。

培训会上,传达学习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聘任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的通知》,并向全州10名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25名信息采集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进贤以“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切实做好基层立法工作”为主题,向与会同志讲授了一堂深入浅出、生动务实、内容丰富的业务培训课程。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桑林青讲授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联络员、信息采集员工作职责”及基层立法工作要求和相关工作流程。通过务实有效的以会代训培训,与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信息采集员基本掌握了开展基层立法工作的基本职能、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此次全州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以会代训业务培训班是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举办的首次立法业务培训班,也是州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安排和工作内容。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各级党委和人大彰显和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州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第41次主任会议决定聘任10名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25名信息采集员。今年8月份以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继下发黄人大常办【2023】48号、57号文,专门就加强和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运行工作作了详细安排,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我州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截止目前,全州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基本实现了“有组织、有专人、有场所、有制度、有台账、有经费、有活动”的“七有”标准。

与会参训人员还到隆务镇吾屯村立法联系点进行实地考察和观摩学习。隆务镇吾屯下庄村是今年省、州人大常委会重点打造建设的省州两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州立法联系点建设中的样板示范点。通过将村人大代表活动室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机结合,最大限度优化了制度设计,实现了立法工作和代表联系工作场所共用、资源共享、工作互促、成效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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