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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大对《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兴海县人大对《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紧跟县委全民共建·清洁兴海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号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7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共计10余人《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兴海县人民医院、惠家超市安康小区、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详细了解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处置等规定的宣传贯彻情况,以及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县域垃圾处置、街道保洁、小区环境整治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政府副县长桑杰就我县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详细地汇报,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了补充发言,执法检查组各成员结合检查实际情况,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就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提出了很多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充分认识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抓出成效。二要完善工作措施,健全联动机制。县人民政府要压实压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公民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钉钉子的精神,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标准,加强综合整治,构建共治共管格局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加强机关、社会、学校层面宣传广度、频度和深度广泛动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力量,深入重点场所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法纪意识、培育文明素养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环保理念,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自觉参与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四要强化执法监管,筑牢法治屏障。坚持建机制、常巡查、执法、盯薄弱、抓整改、防反弹、促长效原则紧盯监管薄弱环节,加密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开展常态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乱建乱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对批发、储存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