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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兴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兴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民族法制监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牧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专委会主任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3名副主任兼任。兴海县人大常委会对兴海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兴海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为行使兴海县人民代表大会权力、处理日常事务。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有组成人员23人,其中:委员19人,占委员总数的82.6%;女委员4人,占委员总数的17.4%;党员委员21人,占委员总数的91.3%;党外人士2人,占委员总数的8.7%;干部17人,占委员总数的73.9%;宗教人士1人,占委员总数的4.3%;农牧民1人,占委员总数的4.3%;城镇居民1人,占委员总数的4.3%;专业技术人员4人,占委员总数的17.4%;藏族19人,占委员总数的82.6%;汉族3人,占委员总数的13%;土族1人,占委员总数的4.3%;本科学历17人,占委员总数的73.9%;大专学历5人,占委员总数的21.7%;高中学历1人,占委员总数的4.3%;35岁以上至55岁以下23人,占委员总数的100%,连选连任8人,占委员总数的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