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深入领会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州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为谱写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兴海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执法检查
(一)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防治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造成的污染,对我县贯彻执行《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交7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配合州人大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三)配合州人大检查《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视察报告拟提交5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四)配合州人大检查《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视察报告拟提交7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视察调研
(一)配合州人大对全州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调研报告拟提交5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配合州人大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调研。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调研报告拟提交7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联合州人大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四)为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切实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调研报告拟提交9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专项报告
(一)为贯彻落实好“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单位:县人大监督工作委员会)
专项报告拟提交5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为进一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听取和审议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专项报告拟提交5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待定)
(报告单位:县监察委员会)
专项报告拟提交9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四)为深入了解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助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未成年人筑牢保护网,听取和审议全县未成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检察院)
专项报告拟提交7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
专项报告拟提交11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民生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单位:县人民法院)
专项报告拟提交11月召开的兴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四、专题询问
对票决产生的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20件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专题询问。
五、宪法宣誓制度
认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12月4日依法组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