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德令哈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才让太介绍了《条例》制定的主要背景和重要意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秀丽作了《条例》立法情况说明,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贺忠祥主持新闻发布会。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州科技局、冷湖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青海日报、青海法治报、柴达木日报、海西广播电视台、海西新闻网、德令哈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条例》于2022年6月30日,经海西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8日,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海西州人大常委会于10月13日发布公告,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优质的光学天文观测台址是极其宝贵的国家战略性稀缺资源,优质的暗夜星空和达到国际一流天文观测条件的净空资源是海西州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之外急需重点保护的特色优质资源,所以保护冷湖地区的天文观测环境,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条例》是我国首部光学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也是首部关于暗夜星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属于新兴领域立法和特色精细立法,是国内首创。”才让太对记者说。
据悉,《条例》共22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区域划定、适用范围、设施管理、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罚则等内容。《条例》将冷湖天文观测环境区域划分为暗夜保护核心区和暗夜保护缓冲区,重点是保护夜间光学观测环境,并没有“一刀切”地限制保护区域内的正常生产生活。
赵秀丽从《条例》制定的依据、过程、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等方面作了说明。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充分释放地方性法规“小快灵”、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法律功效,将有力助推和保障国家天文科学装置的设置及天文观测事业的发展,也将为海西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径。”赵秀丽向记者说。
在《条例》编制过程中,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专班,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借助我国28名天文专家和浙江援青力量,依靠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及其立法智库、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省科技厅的参与支持,先后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19次,论证会及合法性审查会4次,做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才让太说:“《条例》的颁布出台将对保护战略性稀缺资源、对国家天文事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和青海融入国家科技战略布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条例》在编制出台的过程中,主要呈现出专家呼声高、立法需求强、时间跨度长、参与人数多、论证座谈多、审议核查严、内容条款少、保护范围大、科技含量高、保障功能强、媒体关注多、社会影响大等十二个显著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