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备案审查为抓手,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实现备案审查工作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切实提升监督实效,逐步提升监督实效,回应人民期待。坚持政治引领,注重能力提升。天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将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依法履职行权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引导“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人大高度重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其履行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通过参加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线上培训班、组织召开天峻县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等,以会代训在提升自身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能力的同时,采取业务培训、印发模板、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解答文件制定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保障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民族和监察法制委与有关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协同配合开展联合审查,形成内外联动、共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有效推动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有件必备。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成立了常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备案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委室积极配合,形成了领导重视、职责明晰、协调配合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在《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基础上,明确了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2022年以来,对县政府出台的6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严格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继续保留4件。同时还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监督工作摸得着、管得住。邀请法律工作者、具有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大代表进行座谈研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公正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查。严格审查监督,做到有错必纠。一是严把主体资格关。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有权制定的机关依法制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实施。天峻县人大常委会把主体资格作为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的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审查把关。二是严把政策法律关。紧盯规范性文件是否超越法律权限,是否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违法增加公民的义务。对存在问题的文件或明显不恰当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旗帜鲜明地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三是严把语言文字关。在审查中,把文字准确和规范表述作为一个重要环节,严格审查把关。采取与文件报送单位沟通协商的方式,对所报送的存在有不适当、不准确的规范性文件的用语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四是严把审查质量关。坚持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始终做到责任不松、标准不降、质量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