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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决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6年4月24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州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州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55与上届相同。预留机动名额2,拟选举产生海西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3名,分配到9个选举单位选举

格尔木市55(含6名参选代表名额),德令哈市50(含5名参选代表名额)茫崖市28名(含5名参选代表名额),都兰县46(含5名参选代表名额),乌兰县31(含5名参选代表名额),天峻县23(含4名参选代表名额),大柴旦行政区柴旦镇8(含1名参选代表名额),大柴旦行政区锡铁山镇4(含1名参选代表名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8名。

二、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名额,由海西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牵头,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进行选举。

三、州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工人(含产业工人)的代表比例;适当减少中央、省、州驻市县单位,如金融、保险、邮政、税务、铁路、电力、通讯中的代表比例;保证新社会阶层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业商会中的企业家)、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从业人员、电商从业人员)和残疾人或残疾人工作者在代表中的比例,确保代表的广泛性。妇女代表的比例要高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继续从严掌握;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少数民族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对模范发挥作用、认真依法履职的部分州十五届人大代表要适当保留。

四、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在州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选出51名。按照差额选举比例不低于十分之一的要求,在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常委会组成人员时,候选人为57名,差额6名人选。

五、各选举单位应于2026720日前选出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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