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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卓玛带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调研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队就全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祁敬婷、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卫强、部分委员、专业代表参加调研。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海西州、海南州、西宁市部分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围绕学生营养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社区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并对全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尼玛卓玛指出,开展整治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尼玛卓玛强调,各级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不仅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要求,更是一次政治检验,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要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工作水平。严格按照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规范监督执纪执法程序,依法有序、审慎稳妥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强跟踪监督,注重成果转化。加强跟踪监督,持续关注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监督有“回声”,整改有实效,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供图:监察司法委司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