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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第 4 号)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及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组成执法检查组于2025年4月至7月,开展《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

依照《监督法》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电话:0971—8454916(兼传真)

电子邮箱:qhrdnmw@126.com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