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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信访渠道 回应民生关切全国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记者 赵晨熙

全国人大信访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切实健全信访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反映社情民意,回应民生关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负责人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向委员长会议专题报告工作机制,形成每半年向委员长会议报告信访工作情况的创制性安排。2023年8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听取审议了2023年上半年全国人大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就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转送及全国人大代表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办理作出规定,推动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2024年2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听取审议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群众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福建省宁德市召开人大信访部门监督工作计划议题建议座谈会。北京、辽宁大连等地人大信访部门负责同志,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参会,并围绕持续提升议题建议质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提出20余条意见建议。

2023年11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全国人大转交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经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情况和突出信访问题交办督办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信访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等9家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发言,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7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通过加强与各单位沟通联系,密切协同配合,努力形成信访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细化完善信访事项分类标准,准确区分登记、受理、办理、转送之间的关系,对已登记的信访事项进行精准判重,避免出现对群众信访登记不规范、记录群众诉求不准确、转送交办不精准、诉访分离不落实等问题。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和维护秩序法治化,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

全国人大信访工作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有效服务人大立法、监督工作,使之更有针对性更接地气。对符合报转条件的信访事项,及时转送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参考,助力在立法、代表工作、备案审查中充分吸纳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呼声期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民至上理念落实到每一件信访事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