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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都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都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都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都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让南加主任所作的都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都兰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州县党代会及省州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职责使命,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安排,立足“四个机关”职能定位,牢牢把握“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实践目标,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厉行法治、发扬民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都兰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