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3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阿英德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至上,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省州市委全会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度践行“四州战略”,扎实推进“四地”建设,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