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海英辞去格尔木市出席海西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格尔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海英辞去海西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2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海英辞去格尔木市出席海西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