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格尔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徐进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徐进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格尔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徐进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