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唐海平辞去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唐海平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唐海平辞去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