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11月1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赵琰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芦生民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琰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季海青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赵琰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24年11月1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赵琰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芦生民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琰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季海青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