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经2025年4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强燕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孙修乙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李欣蔚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宗元梅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孙豫奎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修乙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强燕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强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法院:
经2025年4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强燕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孙修乙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李欣蔚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宗元梅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孙豫奎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修乙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强燕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