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经2025年6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陈永明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期满自然免职);
徐有蕊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期满自然免职);
李明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朱祥福为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宏伟为格尔木市民政局局长;
赵旭彤为格尔木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炜军的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明的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朱祥福的格尔木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关于陈永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经2025年6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陈永明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期满自然免职);
徐有蕊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期满自然免职);
李明为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朱祥福为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宏伟为格尔木市民政局局长;
赵旭彤为格尔木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炜军的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明的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朱祥福的格尔木市民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