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会办〔2025〕5号
天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
《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已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天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
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天峻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任务,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重要情况,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做到县委有号召、人大有响应,县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2.强化政治建设。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常委会始终将政治建设置于首位,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加强理论武装。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党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牢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4.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组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会议,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以实的举措确保工作抓出成效。
二、突出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
5.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在监督中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善于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治理效能提升;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人大平台宣传出去,用制度固定下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6.加强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结合。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全面监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情况。常委会会议重点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严格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推动人大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7.做实法律监督。围绕推动国家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4部法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8.做细工作监督。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完成法定监督任务的基础上,立足县情实际,精心选择监督议题,丰富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计划听取和审议职业教育发展、养老服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法院判决执行、检察建议作用发挥5个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相关工作改进提升。
9.强化监督刚性。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通过面对面交流、实打实追问,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问题,增强监督刚性和权威性。
10.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跟踪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1.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废止的及时废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突出人事监督,增强干部责任意识
12.完善监督链条。把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监督事和监督人统一起来,延伸监督链条,强化任后监督,确保选举任免干部依法履职、担当尽责。
13.做好任前承诺发言。对拟任命干部,要求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任前承诺发言,明确任职目标和责任,发言材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14.严格任后宪法宣誓。组织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15.开展履职评议。对履职满一年的选举任职干部,组织其在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向县委报告并抄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向本人反馈,述职报告向社会公开,促进干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
四、突出代表作用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16.加强代表管理。修订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出席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调研视察等履职情况,落实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并组织开展评议,激励代表积极履职。
17.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围绕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拓宽代表视野,丰富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合理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工作,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全县工作大局,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18.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认真落实“六联系”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三室一站一平台”建设,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走进“三室一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积极反映群众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19.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回头看”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督办、办理情况工作报告,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提高代表和群众的满意度。
五、突出“四个机关”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20.推进“智慧人大”建设。积极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有序推进“智慧人大”建设,深度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打造集信息发布、代表履职、会议管理、监督工作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数字化平台,提高人大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地迈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新阶段。
21.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注重与上级人大和兄弟县市人大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同一主题、同一形式的联动监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减少重复调研视察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
22.强化廉政专项治理。聚焦以案促改、违规吃喝及违规收送礼金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3.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意识,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3.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附件1
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监督工作将严格按照县委工作要求,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院检察建议作用发挥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工作报告(6项)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三、执法检查(3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
2.检查《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3.检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四、专题询问(2项)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五、代表视察调研(4项)
1.组织部分委员代表视察调研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2.组织部分委员代表视察调研乡村振兴情况;
3.组织部分委员代表视察调研养老服务情况;
4.组织部分委员代表视察调研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成效;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并做好我县有关规范性文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送工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监督选举任命干部
县长、监察委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会议表态发言、任后宪法宣誓,安排任职满一年的王鑫、马成章、吴永旺、罗文俊、张秉斗、李绩龙、田多杰、宽太加、吉俊文、项欠华旦、马刚、车仕伟、德合却加、马英明、陈琳等同志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开展评议。
附件2
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抓好代表能力提升、视察调研、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建设、服务保障、协调沟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工作,不断开创天峻县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代表的履职能力建设。结合代表意愿和履职需要,精心选择专题,计划9月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向基层代表、人大干部倾斜,协助代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继续巩固“三室一站一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各级人大代表进“三室一站”活动,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抓规范。适时组织部分代表赴县外学习考察,学习外地人大代表工作先进经验。
二、强化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探索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开展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专题调研。认真落实“六联系”工作机制,做到真联系,取得真实效。深入推进代表联络室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指导、参与立法活动,推进民主立法进程。协助代表知情知政,通过寄送刊物资料、邀请参加会议等方式,帮助代表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持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广度,统筹组织相关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等各项活动,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整理、交办、处理和反馈等工作。围绕2025年专题询问主题和2025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协同相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四级代表做好集中调研视察工作,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三、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水平。组织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帮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继续按照高质量办理的要求,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精心研究确定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重点抓好跟踪落实,推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引导各承办单位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按规定时限办理代表建议并答复代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回应代表关切,推动答复承诺事项落到实处。认真制定代表建议交办会、面对面座谈会方案,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针对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反馈不满意的、办理效果不好的,组织承办单位和代表面对面沟通,推动问题解决。
四、提升代表工作服务保障能力。修订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完善代表履职述职、评议机制,切实提高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水平。继续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指导各选举单位和人大代表及时进行履职登记,强化代表履职责任。进一步加强同县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代表相关信息,并做好日常管理。
五、做好各方协调联系工作。加强与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帮助,配合做好州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的各项活动。密切与各乡镇人大的联系,共同做好县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大与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补选等基础性工作。指导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附件3
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保证天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按照分工负责、有序推进的要求,现就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月至二月
1.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报告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2.组织天峻县的州人大代表参加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3.组织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县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有关文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关于接受辞去天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接受辞去天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接受辞去天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天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补选县十六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4.组织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天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天峻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天峻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天峻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天峻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天峻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天峻县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评议天峻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天峻县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票决天峻县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天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三月至四月
5.组织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6.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峻县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草案)》《天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开展视察调研;
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9.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对选举任命的王鑫、马成章、吴永旺同志开展述职评议。
五月至六月
12.组织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3.检查《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17.对选举任命的罗文俊、张秉斗、李绩龙同志开展述职评议;
18.组织县乡人大干部赴兄弟市县考察学习。
七月至八月
19.组织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20.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
21.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整改未完成问题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2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开展视察调研;
28.对选举任命的田多杰、宽太加、吉俊文同志开展述职评议;
九月至十月
29.组织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30.检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3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开展视察调研;
3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33.对选举任命的项欠华旦、马刚、车仕伟同志开展述职评议;
34.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学习培训班。
十一月至十二月
35.组织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3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峻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3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院检察建议作用发挥情况的报告;
3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9.组织委员代表视察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成效;
40.对选举任命的德合却加、马英明、陈琳同志开展述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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