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人大第四次
会议文件(二十八)
天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31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天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旭华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天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
会议文件(二十八)
天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31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天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旭华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