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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乌兰县人大常委会视察乌兰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乌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听取和审议了乌兰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乌兰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的视察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耕地红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重要决策部署,始终把保护耕地和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宣传,宣传好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好农业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和培育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发展现代化、规模化,保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有效提高粮食增产和规模效益,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县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县耕地基本情况、农田基础设施现状,找到问题短板,研究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建立项目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问题解决方案。根据轻重缓急、投资大小,加强与省州有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多渠道争取资金,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农田改良、田间道路、防护林带、防洪设施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力度,不断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改力度。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责任意识,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深入研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存在的原因,针对不同的问题和情况,制定具体解决措施,拿出可行解决方案,下大力气认真加以整改。针对国土调查数据和图斑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加强与省州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该调整的数据要调整,该纠正的图斑要纠正。针对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州进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年度推进计划,“一村一册一方案”,分类稳妥处置,明确责任任务,加强宣传动员,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政府相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左右协同,密切配合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好职责,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防死守耕地红线。技术服务部门要按照“藏粮于技”的要求,主动深入田间地头,核查实际情况,掌握一手资料,确保数据准确,要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效提升耕地生产效益,并加大跑省上州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切切实实帮助各镇和村社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州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

以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在3个月内,即2022年10月1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牧环境资源委员会负责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