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水环境保护 聚力水污染防治
——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9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农村农业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组成检查组,对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延昭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崔恩彬,区水务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平安区湟水流域白沈沟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湟水河平安镇西营村段综合整治工作;平安区文祖口水库工程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崔恩彬作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工作汇报,相关单位负责人发言。检查组对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这项工作上,区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同时,针对目前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一要继续争取上级水务部门资金支持,修缮农村老化污水官网,加快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要充分利用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在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惩处力度的同时,建立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水污染治理合力。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以督促政府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
签发:马梅花 编辑、校对:马明俊